关于申请2020年优秀研究生海外游学与实践奖学金的通知
一、宗旨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推进和实施学校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推广研究生海外游学与实践计划,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奖励在学术交流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由学校出资设立优秀研究生海外游学与实践奖学金。该奖学金隶属于校长奖学金。
二、名额
学院可推选1-2名优秀候选人至研究生院,学校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申报材料组织函评,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申请须知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适用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违法违规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同学,不得参加本次评定。
3.已获得过海外游学与实践奖学金的研究生,同一申请理由不能在不同评选年度使用。一旦发现有重复使用的情况,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
4.优秀研究生海外游学与实践奖学金隶属于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按照获奖最高额度的类型发放。
5.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北航研字〔2019〕1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除学业奖学金外,每名研究生每学年最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三项中的两项奖学金。
6. 获奖学生应于2020年12月15日前确定能够获得参加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的访学活动或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资格,并于12月15日前提交出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机票、出访报告等),否则奖学金将不予发放。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性影响,为保障广大研究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获奖学生后续须谨慎选择出行国家和出行时间,学校将根据疫情的发展,严格审核获奖学生的申请资格以及去往国家的安全性,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学金的发放。
四、申请奖励条件
凡申请“优秀研究生海外游学与实践奖学金”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优异,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学术不端行为;
4.优先考虑: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流畅,具有扎实的国际交流能力,英语水平在同等条件下:托福80分以上、雅思6.0分以上、六级成绩550分以上者;获得海外访学需要的同等级其他语种语言水平证书者;
5.无90天以上(含90天)因公出国(境)(出国开会、交流访问、合作研究、交换、短期访学、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等项目)经历。
五、申请方式
1.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导师须知情。(申请表中“在读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一栏须认真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签名和导师签名可暂空,开学后补签。)命名为:“学号-姓名-海外游学奖学金申请表”。
2.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校长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命名为“学号-姓名-汇总表”。“取得的成绩”和“社会工作、获得奖项、担任职务等”两项仅填写当前学历阶段的信息。
3.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说明(事迹材料不得摘抄、拼凑网上内容)+相关支撑材料的扫描件做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支撑材料”。
注意:请遮盖或删除PDF支撑材料中: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并仔细检查是否遗漏。
4.《2020年海外游学与实践奖学金参评承诺》(附件4,可参照模板手抄并签名),拍照或扫描,以PDF格式命名为“学号-姓名-承诺书”。
5.请将Word版申请表、Excel版汇总表、PDF版支撑材料和承诺书打包压缩,命名为“学号-姓名-海外游学奖学金申请”发送至邮箱:bhrwpjpy@163.com。
提交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19日10:00,请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