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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5-27 】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加强研究生德育培养和学风建设,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推动和鼓励研究生创造更多优秀学术、科研成果,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学校特出资设立“研究生十佳”奖学金,该奖学金隶属于校长奖学金。2020-2021学年“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十佳”奖学金面向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硕士)”:奖励10名硕士研究生,每人10000元奖学金,均颁发证书;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博士)”:奖励10名博士研究生,每人20000元奖学金,均颁发证书;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提名奖”:除上述研究生十佳获奖者外,其余进入校级终评环节的研究生,均颁发证书。

三、参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生活态度积极,立志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有高度的国家使命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科研创新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4)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5)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上进,在广大学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申请人所取得的成果应为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相应学位期间取得(硕士生用硕士阶段成果,博士生用博士阶段成果);

(7)申请人在相应学段不可多次获评,硕士、博士阶段分别最多可获得一次“研究生十佳”奖学金(不含“研究生十佳提名奖”)。

2.以下研究生不得参加“研究生十佳”评选:

(1)在读研究生期间有作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在读期间违法犯罪者,或者因违反学校规定而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且未解除者;

(3)参评学年有不及格现象或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申请方式

1.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十佳”申请表》(附件1)(“本人承诺”模块须由申请人手写签名),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十佳申请表”“在读期间思想政治表现”一栏上半栏党团活动参加情况由所在党(团)支部书记按照表中模板将情况如实写到一张纸上并签字,扫描命名为“学号-姓名-党团活动”;导师须审阅表格所填信息,按照导师意见栏内容将评价和核实情况手写到一张纸上并签字,扫描命名为“学号-姓名-导师意见”;“学生承诺”模块内容抄写在一张纸上并签字,扫描命名为“学号-姓名-申请人承诺”)

2.填写《校长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命名为“学号-姓名-汇总表”“学业代表性成果”、“社会工作代表性成果”和“荣誉及奖励”如实填写。

3.不少于800字的事迹说明(事迹材料不得摘抄、拼凑网上内容)+相关支撑材料的扫描件(奖励或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文章首页等可以证明成果可信度的材料)做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支撑材料”

注意:请遮盖或删除PDF支撑材料中: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并仔细检查是否遗漏。

4.请将Word版申请表、Excel版汇总表、PDF版支撑材料、手写党团活动情况扫描件、手写导师意见扫描件、手写学生承诺扫描件,共计6份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十佳申请”发送至邮箱:bhrwpjpy@163.com

提交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0日14:00,请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