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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18-10-31 】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改革的精神,规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以下简称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人 文学院 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方式及各自报考要求

文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两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报考时须满足《北京航空航大学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同时,报考“申请考核”的考生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本科或硕士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在国外高校毕业并获得学位。

(二)外语水平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9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6.0分及以上;

2.曾参加全外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3.曾就读外语专业,并获得外语专业本科或硕士学位;

4.有一年及以上海外学习经历。

(三)毕业院校和外语水平条件的适当放宽

如能提供足以证明申请人具有很高学术潜力的材料,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查同意,可以适当放宽申请人毕业院校和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人文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博士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过程、结果实行公示制度。

三、考核选拔程序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北航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点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8 11 1 00:00 11 30 18:00

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

2.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A、资质证明材料:

1)报名信息表。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  

2)专家推荐意见。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2019年专家推荐书.doc)。

3)成绩单。应届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5)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7)政审表(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仅供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使用)政审表.doc)。

8)体检报告。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复试时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北航校医院每周四早8:00安排体检,考生可自行前往。

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7的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复试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本人论文所在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或已录用学术论文的录用通知、论文首页复印件。

2)科研、竞赛奖励证书或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2000-3000字)。

上述材料(含A/B分类装订)纸质版应于 2018 11 30 18:00之前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14室,邮政编码100191,联系人 李厚之 老师,联系电话010-82339719。同时,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学院联系人邮箱:lihouzhi@buaa.edu.cn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人文学院组成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专家推荐意见以及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综合评价。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专家小组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考生总数(不含专项招生指标)与学院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得超过3:1

(三)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学术科研水平(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研究计划)、综合素质等。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总计不少于20分钟。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少于5分钟。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未达到18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录取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资格审查情况、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予以公示。

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应当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相关规定。

四、公示、复议和监督

1.考核过程公示。人文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资格审查结果、复试方案以及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等信息。

2.录取结果公示。学院工作小组确定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人文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工作小组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复议。

联系人:李厚之 老师

电话:010-82339719

E-maillihouzhi@buaa.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14

邮政编码:100191

五、解释

本方案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若上级对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8 10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