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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7-05 】

为方便提前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准备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现就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预通知如下:

1.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由推荐人签字后的《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注意:相关支撑材料整合成一个PDF,不要出现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 电子版请于2019年8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1《申请审批表》(命名为“学号-姓名-申请审批表”)、2成绩单、3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学号-姓名-申报国奖材料”,发送至bhrwpjpy@163.com纸质版(注意请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请于2019年8月31日下午5点前交至人文学院系楼112学生工作办公室。

2. 9月份评审时,进入普通博士四年级、直博生五年级、硕士生二年级(2年学制)或三年级(2.5年学制和3年学制)的研究生,具有最后一次参评资格,已于9月份之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具有参评资格。

3.特别优异的研究生新生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与学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不可兼得。如申请人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需提交最近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以来的支撑材料,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旦发现,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4.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如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最近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以来的支撑材料,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旦发现,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5.定向委培研究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应与同学科其他研究生条件相当、标准一致,申报成果和支撑材料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出现其他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情况,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6.注意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本次的评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特此通知。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