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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榜样、优秀学生团体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2-03 】

为了进一步促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学生活动与社会实践,激发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营造活跃氛围,积极培育和大力宣传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院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学院特面向本院全体在校学生开展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榜样、优秀学生团体评选。

一、奖项设置   

优秀党支部书记等二十项学生榜样、优秀班集体等四项优秀学生团体

二、学生榜样评选细则

(一)优秀党支部书记

能够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带领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能够结合学校、学院规定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能够很好地调动支部成员的积极性,支部出勤率高、凝聚力强。本支部在学院新闻网或学院微信平台上发表的新闻不少于3篇,或校新闻网不少于1篇。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党内担任一定职务,如各级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性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出色,在某些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务工作者。   

(三)优秀学生党员   

能够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承担支部书记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发挥积极带头作用。本人在校新闻网、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平台上发表的支部新闻或个人学习心得不少于1篇。

(四)优秀学生干部   

在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协助老师、辅导员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发挥学生干部带头作用,表现积极,在学生中较大的影响力。   

(五)优秀学生干事   

在班级、团支部、学生会、研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的同学,能够出色完成老师、辅导员、学生干部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积极,在学生中较大的影响力。   

(六)理论修养之星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且有一定的学习成果,在广大同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学海领航之星   

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成绩年级排名前10%(研一和博士申请不作奖学金等级和成绩排名要求),在班级学风建设和学业发展中发挥了明显的引领作用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受邀出席论坛/会议并进行发言。

(八)创新创业之星   

获得全国和北京市“挑战杯”及学校“冯如杯”特等奖、一等奖以及其他国内外高水平竞赛重要奖项,或为国家科技成果奖励署名获奖人,或在全国和北京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及其它创业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

(九)自强自立之星

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成绩。

(十)文体才艺之星   

积极组织和参与学院或学校文体活动,或在文艺、体育方面获得国际、国内及校内大赛重要奖项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十一)民族奋进之星   

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在学习生活、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十二)社会工作之星   

在社会工作中有突出事迹,在学生群体中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十三)尊师模范之星   

尊敬师长,主动积极与导师、老师交流。主动帮助导师或其他老师分担任务,帮助学院或年级更好的发展。   

(十四)学院宣传之星   

能够协助学院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和其他媒体平台中从事学院宣传工作,并撰写新闻稿等,所做工作突出,扩大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五)志愿公益之星   

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或参与重大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特殊贡献。   

(十六)先锋模范之星   

在学习、工作、生活等领域有良好的作风,艰苦奋斗、团结友爱,在同学之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起到表率作用,成绩优异。   

(十七)国际交流之星   

勤奋学习,学风端正,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明礼诚信,知华友华,遵守校规校纪,在学习、科研、服务、志愿活动、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和做出贡献的外国留学生。   

(十八)MPA学术之星(至少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参与学术会议、讲座(需提供证明);

2.独立或参与团队撰写同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案例报告/课题项目/研究方案等学术成果(需提交一项证明材料:录用证明/课题证明/阶段性成果复印件);

3.参与同专业相关的学术竞赛(如案例大赛等,需提供证明);

4.学以致用,在个人岗位上创新运用公共管理知识,获得良好绩效者(需提交相关案例证明);

5.个人或与他人完成的成果被政府、企业等采用,且社会反响良好者(需提交相关案例证明)。

(十九)MPA优秀组织奖

工作能力突出,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积极协助或组织校级、院级、班级等多项活动,为MPA的整体建设做出较大贡献者。

(二十)MPA先进个人

热心学院MPA公共事务,积极为MPA同学服务,获得同学广泛好评;积极参与研究生的各项活动,发挥个人所长,表现突出。

三、优秀学生团体评选细则

(一)优秀班集体

班级同学能够团结一心,互相帮助,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无违纪现象;拥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学生干部;坚持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学习成绩优良;认真组织参与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参与2019年学校优秀班集体评选的班级优先推荐。

(二)优秀党支部

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能够结合学校、学院规定开展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支部组织健全,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体现先进性和党组织活力;支部成员积极参与支部生活,出勤率高、凝聚力强;党员作用明显,在学习科研、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本支部在学院网站上的新闻不少于3篇,或在学校新闻网站上发表新闻不少于1篇。

(三)优秀寝室

宿舍人际关系和谐,在学习和生活上能够互帮互助;创造和维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生活环境;无违纪现象。寝室各成员在学习、工作、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四)优秀学生团体

组织者能够很好地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积极组织活动,关心组织成员,组织具有凝聚力、向心力;组织内部成员能够积极参与活动,响应组织者的号召。组织在学院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为学院做出一定贡献。

四、评选原则

(一)参评对象:人文学院全体学生,参评材料限定为2019年事迹。

(二)评选流程:

1.报名阶段:申请人提交申请表、500字的个人自述、相关证明材料(优秀学生团体需提交1000字组织及活动介绍、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于201912月5日晚18: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bhrwpjpy@126.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学号+申请奖项名称”)如申请一项以上者,请将每个申请项目为一个压缩包分别发送至邮箱内。并将纸质材料交至人文学院112办公室档案箱

2.评审阶段:由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201912月11日至15日在人文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3.表彰阶段:获奖名单将于201912月22日举行的年度表彰大会上公布,现场颁奖。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9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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