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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授李健在《中国行政管理》发表:类型学研究方法:概念辨析、研究步骤与拓展应用

【 发布日期:2024-09-26 】

近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李健教授、研究助理宋丽朱于《中国行政管理》发表《类型学研究方法:概念辨析、研究步骤与拓展应用》一文,以下为文章全文。

【摘 要】类型学是一种先于经验的,用以概念生成、类型构建和模式对比的研究方法,适用于对复杂社会现象的挖掘,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囿于缺乏系统的方法论指导,学者们对其规范使用依然所知甚少。本文在界定类型学方法概念的基础上,对类型学与分类学方法使用的常见误区进行辨析,并详细介绍了类型学方法遵循的“建构-实证-比较”研究步骤。在近期研究中,类型学方法呈现从静态研究向动态研究拓展趋势,特别是从模式分类到因果机制的转变升级,这一新动向为类型学研究塑造出新的研究范式空间,值得被更多学者发现、讨论与运用。

【关键词】类型学;分类学;研究方法;质性研究

一、引言

乌卡时代充满复杂性和异质性的社会现象给社会科学研究带来巨大挑战。人们习惯性地将未知的事情与以往熟悉的事物联系起来,把特征相似的事情归为一类,以便快速了解。分类实现纯粹描述性研究向解释性研究的转变,是实现“有序控制和预测”至关重要的一步,解释其背后暗藏的重要假设。[1]为了考察情景对组织行为的重要影响,研究视角既要关注宏观层面的综合情境和中观层面的离散情境,又要统合微观层面的主观性情景。[2]然而,试图在一项研究中涵盖所有层次的“情景”是不现实的,为了使理论和实践更好地结合,学者们考虑将类型学方法与定性或定量分析等其他研究方法相结合,为整合性情景与具体的组织行为与态度提供一种解释性链接,从而建构出中层理论。[3]

作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个成熟的研究工具,类型学在概念生成、类型构建、模式对比和机制探索等方面独具优势,在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考古学、语言学等领域被大量使用。一方面,类型学在建构理想模型时使用了多个维度,缓解理论矛盾或冲突问题,并且提供多个理想方案供选择和决策;另一方面,类型学能够纳入多种情形进行观察,解决经验矛盾或冲突问题,或者是单一机制解释失效问题。类型学既可以提供理论贡献,又具有实践价值,被学者们越来越多地使用。[4]然而在管理学和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鲜有学者系统介绍类型学这一研究方法,导致许多研究成果存在误用的情况。

本文梳理了类型学的概念与类型、总结了操作步骤与拓展应用,填补了类型学理解与使用的研究空白。首先,阐述了类型学缘起,厘清了类型学与分类学使用误区;其次,论述了类型学方法在“建构-实证-比较”环节的运作流程;最后,讨论类型学方法应用的新趋势,即从静态类型学到动态类型学,再到因果机制的类型学新范式。

二、类型学的缘起、概念与辨析

(一)类型学的缘起

中国古代对“类”的讨论有孟子的“同类者,举相似也”、墨家的“若”和孙龙选择与第三方作比。[5]西方亚里士多德的经典理论认为类别是由一组具有充分必要特征的个体组成的集合,不是属于该特征类别,就是其他类别。[6]此外,柏拉图的认知论、康德的认知论和李凯尔特的文化科学等诸多学者的研究中也都涉及类型学思想。然而,学界最著名、最权威的类型学概念起源于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韦伯在1904年首次对“理想类型”概念作了全面论证,将其作为分析个案发展动态的测量工具,用来解释社会科学的个体文化现象。[7]此后,韦伯将此概念用于自己的分类研究中,如合法性权威类型、科层制、资本主义精神和新教伦理等内容。其功能在于通过建立一套标准,对处于杂乱无章、无序性的现象和经验资料进行抽象,为人们提供一种逻辑系统和思维网络,[8]超越时空限制地认识和了解社会现象。

(二)类型学的定义与类型

类型学(Typology)也称“标型学”,是一种分组归类的方法,以理想类型观念为基础,是在经验出现之前就已经完成设定的概念建构。[9]使用类型学方法把具有同质属性的研究对象划分为一组,将异质性对象排除在组外,凸显组内同质性与组间异质性的结构张力,其目的是把已有知识初步条理化并帮助形成新的知识,给予观察者指导,使其在观察事物时省去繁杂的步骤。[10]

类型学可以根据学科应用划分为政策类型学、语言类型学、建筑类型学等;在方法论上,科利尔将类型学划分为描述性类型学和解释性类型学,行与列是解释型变量,单元格是假设的结果;[11]吉尔林系统地阐述了六种类型学,包括只遵循一个分类标准的简单类型学、按照时间排序的时间(周期)类型学、几个类别变量交集形成的矩阵类型学、以层次方式延伸的分类类型学、多个子类型的组态类型学和已发生类型影响后续类型的序列(过程)类型学。[12]

(三)类型学与分类学的辨析

类型学的关键特征在于它的维度代表概念,而不是经验案例。概念表达了研究对象的内涵,基于内涵命名划分类型,体现了案例内涵与理论、术语之间的抽象本质联系。由此,完成“抽象”的概念化类型,将具体案例归纳进抽象的类型,形成分类研究的分析闭环。概念的维度对应着类型学常用单元格形式的行与列,横纵变量通常组成矩阵单元格,确认案例的核心属性,实现类别维度与顶层概念的联系。[13]类型学为理论化过程提供了一种合理的“内部”视角。


类型学是一种分组归类的认识方法论,在研究过程中有不少学者将其与分类学混淆。[14][15]许多文章宣称使用了类型学方法,但实际却使用的是分类学。[16]显然,学者们并未清楚区分类型学与分类学两种研究方法之间的差异。类型学与分类学本质都在于把事物进行归类,是分组归类认识方法论的两种路径。[17]它们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侧重概念体系,后者侧重经验体系(见表1所示)。


分类学(Taxonomy)是基于可观测和可测量的经验性特征来区分项目,[18]在观察方法上,根据实践经验和量化数据对研究对象进行精准化分类及归类,其本质属于普通描述性归纳。此方法通常用于自然科学中的生物学,根据自然属性分类,将观察对象归入界、门、纲、目等内容。具体步骤是找出已经存在的研究对象的重要特征或划分标准,层层抽象,将具有相同或相似重要特征的对象归为一类。类型学的经典研究范式是理想类型法,需要研究者做一个基于现实、接近典型的理想化主观建构,超越现实和主观感受,这要求研究者必须保持价值中立才得以确保划分的理性与纯粹;研究者的建构必须在逻辑上有一致性,为案例的比较提供内在逻辑框架,不能违反经验的因果关系,尽量避免理想概念与现实世界的脱节、冲突与矛盾。[19]研究者以理想概念对标现实社会,审视现实与概念之间的差距,并对这种差距做出因果解释。可见,类型学用于探索事物发展规律与变迁,在概念体系建构之后往往需要进行实证。图1对比了类型学与分类学搭建框架的不同路径,可见类型学相较于分类学更加凸显人的主观抽象能力。


三、类型学的操作步骤


类型学建构的理想类型是根据研究者的实践与学术价值耦合的一种思维图像,是一种“方便使用”的概念分析工具。研究者抽象社会现实特征,在思想层面搭建的一套普遍性的、完美的和纯粹的“乌托邦”秩序。与之相反,实践活动的具体性与特殊性促使行为在落地实践过程中不断抽离理想要素,因而,想用理想类型衡量现实,需要提前确认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并解释距离存在的原因。通过现实情形与理想类型对比包含了类型学方法的三种意义:一是考察了现实情形;二是检验了研究者的学术建构想象力;三是动态分析了不同理想类型互动与转化的机制。类型学方法没有固定的研究范式,其应用结果也会根据具体细节选择不同而发生变化。综合现有文献,将类型学遵循的研究路径总结为“建构-实证-比较”三个环节(见图2所示),进一步可细分为明确对象、寻找变量、设计维度、模型选择、抽象概念、实证检验和比较分析七个步骤。


(一)明确对象


研究问题必然来自一定的社会现象。在现象之下界定研究问题,不断调整研究方向,缩小研究范围,寻找研究对象。明确研究现象就好比是为研究范围划分领域的地图,为类型学的自变量选择提供情境变量。[20]首先,明确研究对象需要明确研究对象总体和分析单位。研究总体是指研究对象的所有个体单位组成的全体;分析单位是指研究中采用的基本单位,是在研究中用于分析和描述的人或事物,包括个人、群体、组织、社区、社会产品等类型。分析单位中的每个个体都可被直接描述,这些描述同样可以解释这些个体组成的群体,即研究样本,也可以用来描述研究总体,或是将这些描述聚合起来解释某种社会现象。比如,类型学可以用以政策实施路径、社会治理方式等对客体内容的划分,也可以对人、社会组织类型等主体内容进行区分。[21]其次,除了考虑研究对象的普遍适用性,还要考虑其个体特殊性。特殊性赋予研究对象具有不同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找到机制运作的特殊原因或特殊依据,从特殊性抽象出普遍性,找到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最后,还要确保技术可操作性、伦理可行性和经济性等问题,即研究对象是否可以被观察、测量与分析,或是该议题是否具有社会和学术价值等等相关问题都值得探讨研究。在主体辨识结束后,根据研究需求分离“经验先行”的分类学,选择“概念先行”的类型学进行下一步类型划分。


(二)寻找变量


划分类型学的变量代表着研究情境,包括了塑造特定环境的宏观综合性变量、能够直接影响行为或调节变量关系的中观离散性变量和微观的主观性变量。情境变量限定了所要研究的组合变量的范围,将研究对象放置于特定情形之下,研究对象受到时间、地点等综合性变量的交叉约束,也同样受到社会文化、资源等离散性变量的交互影响。选择变量就是塑造情境,微观行为映射宏观现象,微小的变化也可能产生重要的影响。[22]因此,变量的确定要结合研究对象的特定研究情境。


对于关键属性的变量选择必须基于一定的理论背景。理论假设始终引导研究问题,确保研究目标不漂移,保证研究方向的正确性。通过研究问题或现有文献,扫描研究议题中前人已研究内容,提出因果关系或因果机制的前提假设,在获得本质认知后,抽取研究对象的关键属性,或层层缩进研究主体场域,抓住与研究主体相关的关键因素,通过关键因素引申出划分变量。例如,赵静在选择衡量执行协商效果的关键变量时,首先确定了政策执行的三个主体,即执行者、决策者和目标群体,其次以执行者为中心分析两两主体之间的行动及相互影响,最后提出了“政策裁量性”和“政策反馈性”两个关键影响变量。[23]可见,关键变量提炼与研究对象选择的精准度紧密相关,关键变量的得出需要对研究主体分析有清晰的逻辑思路和宏观的抽象能力。当然,抽象关键变量时还需要考虑变量是否可以被测量,即是否有明确程度之分,如强弱、大小等。对于变量指标是否可以被明确测量的考虑需要前置于类型概念抽象。若所选的指标无法测量或赋值,研究很难继续开展。


(三)设计维度


理想类型是抽象的社会,较适合于宏观、抽象的社会问题的叙事与分析,选择的维度变量将讨论对象置于有边界的情境中,使得抽象化的概念具有理论可行性。一个全新的概念必然是从同一谱系的原始概念中衍生出来,用一些已知概念来定义新概念。由于原始概念个数是有限的,抽象定义时并不能无限循环,因此,设计的维度可参考原始概念特征和情境变量。


类型学维度设计应当遵守互斥原则和完备原则。[24]互斥原则的要求是分类标准之间不能存在交叉区域,确保任何一个个体只能放进唯一组之中,不能同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如果一个现实情况能够分配到多个类型的分类范畴,那么显然是概念设置错误或是不合适。如果大量现实情况不满足理想类型标准,那么可能是实证材料或是理解概念之间出现了建构思维错误,使得现实情况未能覆盖进分类范畴。若只有极少现实情况未能归位是可以解释的。完备原则指建构的类型学分类必须囊括现实中所有的可能的情况,任何一个个体都必须并且只能归属于某一个组中,不能有遗漏。值得一提的是,韦伯认为理想类型是一种“乌托邦”,也就是说,理想类型框架建构后可能发现某一种理想模式在现实中可能并不存在,但这不代表研究是没有意义的。[25]


维度的划分既不能脱离理论,也要遵循现实依据的正当性。类型学是抽象但不是空想,有理论和经验做支撑的概念能够体现出一定的研究深度与厚度。理论基于经验又高于经验,一个理论应当从经验生长出来,理论不能也不可能脱离经验,无数经验是理论的丰富滋养。当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可以抽象脱离现实表象,有了一定的一般普遍性,而理论依然是具体性的,类型学的建构过程兼顾依据的客观性、逻辑性和学理性,实现现实效果、逻辑效果与学理效果相统一。将确定好的变量带入横纵坐标或是矩阵变量格,确定行列变量因素,锁定研究对象所在的相对层次与范围,通常表现为一个单元格一种模型,这些模型具有竞争性与排他性。

(四)模型选择

类型学模型根据划分标准决定,而研究问题或研究对象的复杂程度决定了划分标准的单一性或多元性。单一性标准,例如,按照单一划分标准的社会形态或是根据固定两极细分的“光谱图”,皆可用单个坐标轴表示所有类型;当面临多元性划分标准时,学者们选择将几何图形赋予分类意义,比如三角形、同心圆、矩形等。

遵循韦伯的理想类型,四宫格或四象限成为最常用的类型学模型,通常使用2x2矩阵或X、Y横纵坐标轴作为维度数值变化范围。需要明确的是,类型学是根据两个维度,采取同一坐标系下、直观地展现模式,并非为了象限而四分。[26]克利尔等将其基本模块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总体概念,即图示标题,通过理想类型衡量研究概念,换言之,理想类型是对研究概念的进一步解释。其次是行列变量,总体概念被分解为两个及以上维度,这些维度类别建立了类型学的行与列。正因为这些维度敏锐地反映出概念中变化的显著元素,其合理性与连贯性对于总体概念解释是至关重要的。这些变量的选择并不局限于名义尺度、顺序尺度,也可以是间隔或比率尺度。最后是矩阵图形,上述维度组成的交叉表格形成了一个矩阵,帮助学者们强化思考理想类型间的连贯性与相关性。[27]

2x2矩阵的基础上,类型学模式又延伸出XYZ三维坐标图、立方体图、树形结构图和加入新的变量变成NxN的多维分类矩阵图(通常指多于五维的分类设计)。其中,多维分类一般用于理论的完善,其搭建可能在一开始搭建时就具有多元指标,也可能是实证研究发现先前搭建的类别模式有新增变量。

(五)概念抽象

抽象是把事物共性的东西拿出来,概念化是指出术语具体含义的过程,概念的明晰既是资料收集的关键因素,又是机制具体化的关键步骤,为解释因果关系和因果机制的理论化表达奠定基础。[28]概念抽象对研究者的经验与知识储备有较大的要求,需要研究者在处理类型辨别与命名的过程中积极且精准地捕捉测量指标组合的特性。

概念命名为“词”,“词”是范畴化的节点,内藏将事物分类的行为。一切新概念的命名皆以原始概念为基础,分析定义对象外在或内在的特征进行精密的描写并加以区分。对新概念的命名可以适当加入优化要素,使得类型命名不过于死板,从而引起读者的兴趣。例如,陈泽鹏等人将化解冲突方法命名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理兼施”等名称;[28]克朗勃捷使用了更加抽象的命名方式——“硬件”和“DNA”分别代表社会企业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企业文化”。[29]

抽象形成的类型概念通常放置在同一坐标轴的不同单元格或是不同坐标点,两个或多个维度的行列变量交叉为理想模型提供了最核心、最关键的属性。通过横纵坐标组合成的矩阵单元格蕴含着现实研究对象在同质环境下异质性区分的意义,可见,类型学概念既能表现宏观共性又能凸显微观个性,对表格的解读就是阐述类别与概念之间相互联系的过程。概念生成的过程同时也是理论构建的过程,区别在于,概念属于实质性理论中抽象水平较低的层次,还没有上升到正式理论。尽管如此,它也构成实质性理论的组成部分。[30]

(六)实证检验

建构类型与识别现实情况的两个过程是完全独立的。类型学理想类型是一套精密而严谨的概念体系,但类型学种类由演绎产生,是事实的“脱域”,是从传统的、具体的时空情境抽象建构的理想状态模型。理想模型简化了复杂、繁琐的时空环境,划分节点及类型也是基于抽象提炼和脱离推演,可能与实体情境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进一步的实证检验为理想框架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或证伪。类型学划分的维度越多,理论与现实对话角度越丰富,从而产生的理论贡献和现实价值就越大。

实证检验既可以使用案例为主的定性方法,也可以使用数据为主的定量方法。类型学方法与案例研究结合,在相同环境中探索不同情境机制的形成,是“超越个案的概括”,[31]大多文献在设定分类框架后寻找现实发生的案例,案例的选择通常属于同一议题,方便探讨同类事物的不同情况。并且,类型学不总是把直接的、详细的观察作为证据来源,选择接受过社会舆论检验的公开资料同样可以保证较高的资料可信度,[32]同时还能大大降低研究成本。与定量研究结合,类型学通常用来设定不同假设条件,寻找影响因变量的关键因素,能够进一步探索理想类型的真实呈现,以此检验理想类型或评估理想框架。[33]需要补充的是,虽然类型学研究建构的概念体系理想模型不一定能在现实中完全对应找到,但在建构时不可因其不存在而不呈现。换句话说,理想模型数量永远大于或等于实际存在。比如建构的理想模型包括四种模式,但经验研究只支持其中三种也是可能的。

(七)比较分析

异质性是所有社会人文学科的研究起点,类型学的分类自带“比较”意义,既要证明几种类型具有可比性,还要证明类型之间有显著差异。比较分析不仅要对类型学中各个理想类型的优点与缺点进行描述,还需要做模式的组间对比,以此形成一个理想类型学解释,提供研究对象在不同情境下的多种模式呈现,一定程度上满足研究的多视角要求。类型学的比较分析探讨共性与个性,呈现整体形态下的差异模式,进一步剖析并讨论事物运行的多重逻辑,以及之间的互动关系,在宏观、中观和微观研究视角下建构和完善知识体系。

类型学研究者寻找能与理想类型一一对应的现实情况,侧重模式的静态比较,得出一般规律。由于理想类型已经完成了假定预设,不同主体或事物按照互斥原则只能选择一种模式。模式之间各有优劣,学者分析每种类型的使用条件与情形,但无法选出完全占有的类型。这种比较范式意味着环境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一切都是基于静态假设,本文称其为静态类型学。但是近来,学者们发现,仅仅讨论模式之间的优劣并不能解释复杂的社会运作逻辑,并且发现理想模型之间存在转化路径,本文称此范式为动态类型学。动态类型学,顾名思义,带有动态发展之义,能够反映研究对象会随时间、顺序、环境而变化。动态类型学引入了时间变量,理想模式会随着时间和场景等特定条件的变化相互转化,即在识别出占优模式后,其他模式通过何种途径向占优模式转化。动态类型学的出现将实质性理论从较低层次抽象的“经验概括”提升到了“正式理论”的层次,推进了对一整组现象的描述和解释。[34]

四、类型学的拓展应用

类型学划分维度通常选择某一现象存在的两种理论进行组合,用来描述研究对象组成部分之间及其与外界的静态平衡。诸多类型学用于分析研究对象的特征维度,反映了研究对象在某一特定时间或情境下的特征,抑或是寻找研究对象在不同维度或者某节点的差异。通过不同模式的对比发现各自优缺点,特别是在做决策选择时,管理者在多个方案的对比考量中作出一个最优解,即形成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这样呈现静态的类型学源自选择变量的静态性,通常讨论在某一特定环境或固定时期下,根据变量值的变化框定了外在假设,塑造了几种不同的情形。然而,这样静态的类型学却并不能解释内部机制形成原因。

由于社会呈非线性发展,研究过程是一个充满变化的过程,研究者、被研究者或者是研究条件都可能会发生改变,单单寻找唯一的最优解不能快速迎合多变的情境,所以,类型学的研究也由静态向动态转变拓展。研究者选择了时间序列、情景变换等带有动态性因素变量,形成的类型学模型之间存在相互转换的可能性,这也是对静态类型学的升级应用,即静态类型学的类别模型可能受到特定动态要素的变化而实现类别之间的转换。可以说,动态类型学是在静态类型学之上的进一步拓展。该领域的一个重要应用是学者们开始尝试用类型学方法解释因果机制。机制探索要求对事实的叙述,服务于对关键时序动因的挖掘。一般类型学研究只需要找到是什么因素(自变量)影响了另一个因素(因变量),案例分析和量化分析皆可探索“因果关系”,但这并不能让读者明白一个因素(自变量)是怎么样影响另一个因素(因变量)的,即需要探索的问题是:自变量通过何种路径(机制)与因变量建立了联系?其中是否存在中介变量加速或制约影响的发生?自变量是如何导致因变量的?可以发现,机制是用来解释的,不是用来推测的。类型学的建构变量为机制解释创造了多个应用情境,理想类型为机制提供了分析主体。综合前人研究,本文总结了三种类型学常用的机制研究范式:一是借助时间线梳理研究对象的发展变化;二是在已有模型中提取动态变量实现模式转换;三是将具体机制作为变量置于概念化建构当中。

第一种就时间线变量而言,衍生出两种情况。一是时间线机制,即探索同一研究对象的历时性差异。例如陈超等人研究发现时间发展导致国家政治、经济等宏观环境和组织规模、领导管理等微观环境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外资商会政策参与空间的开放程度即使在同一地区也会有历时性差异。[35]二是里程碑机制,即把时间线加入某一自变量当中,作为划分自变量的维度之一。例如朱旭峰在有关中国社会政策变迁中专家参与的研究中将专家参与过程分为议程设定、方案选择两个阶段,根据专家在两个阶段的参与角色,抽象出社会政策变迁的两个关键属性来建构理想模型。[36]

第二种类型转换使得静态类型学与动态类型学建立了联系,通常借助图形加以说明,即决策树机制。具体而言,静态理想类型区分完成后,学者进一步发现,受到外界环境的复杂性影响,模型之间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就可以实现相互转换,类型之间产生流动性,形成一种开放的结构关系。类型转换必然受到环境影响,但能实现根本转变还得益于主体的转变意识。楼苏萍和白雪婷将处于不同决策阶段的省级政府划分不同类型,引入决策树模型说明政府在决策实施所选择的角色(转包者、施压者、政策设计者或提供者)发挥不同的统筹作用,结果不尽相同,进一步去探讨不同角色带来的政策后果。[37]

第三种将机制加进理想类型的模式建构,探索不同情境下的因果机制,即理论嵌套机制。张云昊基于分析社会学基础,提出了“期望-信念-机会”(“DBO”理论)为核心的机制解释模型,站在行动者角度解释专家参与政策过程的规模化背后隐藏怎样的社会驱动机制,通过这些机制反映了微观行动是如何被驱动和显化为宏观社会现象的。[38]同样将机制融入类型学划分的还有赵静对执行协商的研究。[39]比起张云昊建构机制理论为结果分析的自变量之一,赵静将政策执行协商结果因变量作为理想类型,寻找协商行为在政策下行时是如何影响政策裁量性和政策反馈性的,进而导致不同政策效果的。这一形式拓展了类型学的应用,同时也创造出一种研究机制的新范式。

把机制作为变量嵌入的类型学对于因果机制理论链条的解释需要有更翔实、更充足的经验材料加以佐证,这需要研究者的长期过程追踪。研究者“进入”场域,梳理混沌的演变脉络,初期实证阶段可以确认证据信息,但更多的证据是在溯因推理中挖掘的,深入探索自变量如何启动中介变量,中介变量又是如何互动触发因变量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因果机制研究受到潜在假设的影响,因此证据选择具有指向性,这些原始证据必须经过评估、解读的工序后才能被使用。

五、总结

作为一种热门的分类演绎方法,类型学在人文科学学科研究的方法论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寻找建构理想类型的变量时,将互斥原则和完备原则嵌入寻找假设条件过程中,依靠但不拘泥于理论和社会现实,充分发挥主观抽象能力,建构理想中的模式。类型学的概念框架助力案例研究得出多情境下的、多角度的结论。类型学具有降低类别复杂性、具有弹性张力等多个优势使得模型呈现更加开放的状态,不拘泥于特定的形式或流程,给科学方法研究注入了新鲜血液。多样类型与多元路径的类型学范式为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提供了一定的学理支撑。

静态类型学模式帮助学者了解当前研究对象在某特定条件下所呈现的状态、所处层级位置。将时间考量纳入类型学建构,考虑更复杂的现实因素,稍加条件还能实现模式之间可以根据不同场景进行转化,更加与现实社会发展相契合,对复杂的社会现实抽象,丰富理论知识体系。学者们在认识到社会情境的多因素复杂发展,仅仅探讨因果关系不能解释异质性结果的产生原因,而因果机制却能够打开因果关系的黑箱,深入挖掘变量与结果之间的内部运作机制或中介影响变量,完成对不同结果产生的解释,因此,学者们使用类型学方法不再局限于对模式分类、模式对比、模式演化的研究,而是创新地使用类型学解释因果机制,探索不同情境或不同路径对组织行为或结果的影响,类型学的应用范式实现更深层次发展。

总之,管理学、社会学等人文学科的研究对象往往是一个场域复杂的、壁垒模糊的、在变化中的社会现象,想要挖掘因果机制需要一个具有穿透性的“工具”,类型学从模式分类到因果机制研究的升级契合了复杂现象的研究需求。因此,期望将此方法及拓展使用能够广泛应用于中国治理场域,高清、敏锐地捕捉事物发展内在机理,成为探索中国现象的“利器”。

参考文献:略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现代慈善体系建设研究”(编号:23&ZD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