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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启动2021年“研究生课程卓越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15 】

附件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课程卓越教学奖”推荐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在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方面成效突出,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3. 至少主讲一门32及以上学时的研究生课程,完整讲授或讲授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二分之一,且课程选课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开课两轮以上

二、学院研究生会推荐流程

院研究生会负责推荐本学院专业课程教师2名(季、秋季学期1,将采取学生投票方式进行推荐选拔。具体流程如下:  

1.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及课程名单

学院研究生会根据学院教务处提供的开课情况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及其对应的课程名单。

2.学生投票

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投票,确保学生所投票支持的老师及开设课程为自己所选过的课程和任课教师,否则为无效投票。每人最多选择2名推荐教师,允许少选或弃权,多选票均计为无效选票。

3.投票统计

投票结束,各班班长对班内同学投票的有效性检查无误后,学院研会将得票率最高的2位老师列入拟推荐名单交给学院教务办公室(得票率=所得票数/选课人数,如果得票率相同则优先推荐得票数多的老师)。

4.公示及查询

推荐结果将于3月20日在学院公示,若对统计结果存疑,可于3月22日前联系学院研究生会查询。    

5.提交名单

学院研究生会于3月27日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教师名单2名,并于6月份组织学生对推荐教师进行投票,最终选出一名教师,并向校研究生院提交教师名单及相关所需材料(当年度半数以上选课的研究生联名书写的推荐函、联名者中的研究生独立完成的5封(含)以上密封且本人签字的推荐信),推荐教师结果将在学院进行公示。

学院研究生会推荐阶段至此结束,受推荐教师需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完成后续的申报、评审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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