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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贾洪波教授在《社会保障评论》发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工资转向所得:基于比较优势的扬弃

【 发布日期:2024-04-08 】

近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贾洪波在《社会保障评论》发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工资转向所得:基于比较优势的扬弃》论文,以下为文章全文。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工资转向所得:基于比较优势的扬弃

贾洪波

【摘要】在人口老龄化加剧、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转型的背景下,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工资为基数缴费面临着不同行业之间缴费负担苦乐不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困难、费用征缴困难和缴费基数核算困难等挑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所得为基数缴费,即企业以利润为基数缴费,职工以工资为基数缴费,自雇人员参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以自己一定收入为基数缴费具有比较优势。这有助于均衡不同行业之间的缴费负担、保持和扩大资金筹集规模、在相当程度上减少缴费基数核算困难和地区差异等,从而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以所得为缴费基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在坚持福利供给主体多元化的同时,主张不同福利供给主体所得赖以形成的各种生产要素对应的产出参与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过程,而非仅仅是劳动生产要素对应的产出参与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过程,这是对传统福利多元化理论的扬弃。

【关键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所得;比较优势;